“代孕”拷问着谁的道德
借精、借卵甚至借腹生子,一直是个时髦的话题,这些“代孕“技术解决了部分不孕不育者的烦恼,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等问题。
情景重现:代孕网无锡代理人,一位姓赖的小姐称,有意从事代孕服务的女性,必须提供姓名、年龄、身高、体重、学历、婚育情况等各种详细资料。“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女性最高可获得十万元以上的酬劳。她还解释,这十万元是除去检查费、产费等相关代孕支出的净现金补偿。赖小姐说,他们网站已经储备了一些“求孕客户”,一旦有合格的“代孕妈妈”,两天内就可以安排双方见面,不过高素质的“代孕妈妈”,如本科毕业、年轻貌美等则需要等上十几天到几个月的时间。
据悉,代孕妈妈按学历和相貌被划为九个等级,最低的等级为初中学历,容貌一般,其获得的报酬为四万元。而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越的,则可以得到十万以上的酬劳。即使容貌有所差异,价格也要相差数万元。在代孕的“志愿名单”内,共有一百一十三人在网上报名,其中年龄最大的有三十四岁,最小的才十九岁,而本科及专科学历的人数超过了一半。这些志愿者中,三分之二的人未婚,三分之一的已婚者中,离异占到了半数。
笔者暗中察访了一些人群,这些人群和代孕都多多少少牵扯了些关系。
何为“代孕”
何为“代孕”?“代孕”就是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通俗地说就是“借腹生子”。据报道,“代孕”最初是为了帮助不孕不育夫妇,现在却越来越受到中国“新富女性”们的青睐。为何要“代孕”?从供方(孕母)角度来说,一般是急需用钱;从需方(新富女性)角度来说,是出于保护工作前景(赚取更多的钱)、保持个人形象、逃避生育痛苦等目的。可以说是“钱”把这两个极端的女性联系到了一起,因此造就了代孕市场的出现。
代孕在国外出现得更早一些,特别是在美国,数以万计的婴儿通过代孕方式来到这个世界。但是,即便如此,这种现象也并没有被社会完全接纳。原因在于虽然供需两旺,但是整个社会还是对代孕现象显得忧心忡忡。许多人认为,代孕严重违反伦理道德,并且也违反了婚姻的本质,同时也是对后代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笔者在此要关注的并不仅限于“代孕”与社会道德、人性伦理的冲突,而是想深入探究一下“代孕”现象出现的根源。
观点 你我他
A 妻:代孕有利于消除不孕者的痛苦,同时代孕还能促进优生。据不完全统计,避免体弱多病的母亲把较差的体质遗传给下一代。在我国每十对夫妇中就有一对不能生育,不能生育的夫妇在握们这样的国家特别是在落后的边远农村被认为是“不正常”的,很容易遭到歧视。同时孩子是维系一个家庭的重要纽带,没有孩子的家庭是很容易造成夫妻关系的破裂,因此,可以看出夫妻不能生育对于目前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不利的。同时,从家庭责任来讲,收养的孩子因为和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父母对孩子的责任性明显减弱。而代孕,和亲生的没有区别,从而既满足了不育者的心理需求,也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巩固家庭关系。
A夫:生育方式的选择权是生育权的内容之一,每对夫妻都有生育方式的选择权,既然不能生育的夫妇享有生育权,那么他们就有选择代孕的生育方式。生育权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公民基于合法婚姻基础而享有的决定是否生育以及如何生育的自由。美国新泽西高等法院法官哈尔索尔科认为:“如果一个人有权以性交方式生育,那他就有权以人工方式生育。如果生育受到保护,那么生育方式也应受到保护,而这种保护的方式可以扩展到对代孕的保护。”可见,允许代孕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生育权保护的一种方式,而我国法律的制定也应该符合世界总趋势的发展,同时允许代孕的存在并不违反我国的先行法律,相反,正式对生育权的保护。